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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产地中药的来源,除部分人工制品外,主要取材于天然的动、植物和矿物。早在《神农本草经·序录》中,对于药物产地选择就有:“土地所生,真伪陈新”的论述。因此中药产地是否适宜,对于药材质量的影响是很重要的。
《千金翼方·卷一》中更有“药出州土”的专论,其中列举了519种中药的产地分布。历代医药家十分重视中药的产地,并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近代以来,人们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现了中药的产地与药物有效成分含量有密切关系,并在这一方面取得了较多的成果。因此,药物产地的选择是保证药材质量的重要前提。
天然药材的分布和生产,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我国疆域辽阔,纵横万里,江河湖泽如织,山陵丘壑遍布,平原沃野无边,海域东南浩瀚。自然地理状况复杂,水土、气候、日照、生物分布差别很大,生态环境亦各不相同。因而天然中药材的生产多有一定的地域性,且产地与其产量、质量有密切关系。古代医药家经过长期使用、观察和比较,观察到即便是分布较广的药材,也由于自然条件的不同,各地所产其质量优劣不一样,并逐渐形成了“道地药材”的概念。
道地药材的形成,与药材产地、品种、质量等多种因素有关,而临床疗效则是其关键因素。如四川的黄连、川芎、附子,江... -
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分类根据事物的同和异把事物集合成类的过程,即称为分类。分类的方法,是人们认识和区分事物的一种常用的方法。中药的分类,就是根据中药同和异将其分成不同的类别,从而达到掌握药物特性和更好地利用药物的一种方法。不同的学科根据不同的目的,采用切合实际的分类方法,将众多无绪的药物进行系统的分门别类,对于中药的认识、掌握和利用,可以提高效率和提供许多的便利。
中药的分类,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周礼·天官》就有“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的记载,对于其中的“五药”,汉代郑玄注曰“五药:草、木、虫、石、谷。”可见在汉代已有对药物进行分类的论述。在本草书籍中,分类的记载始见于《神农本草经》,书中根据其药性、功效、毒性等特性,将365种药物分别归纳为上品、中品、下品三类。此后,梁代陶弘景在其所著的《本草经集注》中,在“五药:草、木、虫、石、谷”的基础上,进一步将730种药物分为玉石、草木、虫兽、果、菜、米食及有名无实等七类,从而确立了中药按自然属性的分类方法。越到后世,不仅分类的方法越来越多,越来越完善;而且分类的理论也越来越丰富。
中药分类的方法虽然很多,但传统的分类方法,概括起来可分为两大系统:即药性分类法和自然分类法。
药性分类法,是根据中药药性、功效等特性进行分类的一类分类方法。因为它有利于医家掌握药物性能,故为历代医家所习用。性能是药物有别于其他物质的大特性,因此大多数本草书籍的分类,都少不了用它来进行归纳。这也是多数按自然属性分类的本草书籍,仍保留了三品分类方法的原因。
药性分类法,首创于《神农本草经》,它的三品分类法,以“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 为其分类的理论依据。虽然分类比较简略,但对临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本草典籍中,三品分类开创了药物分类的先河,因此对后世影响深远。虽然梁代陶弘景创立了按自然属性分类的方法,但一直到唐宋金元,历代修订本草,仍然保存了三品分类的属性,并以之作为分类的依据。即使是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彻底打破了三品分类的方法,但仍在药名下对《本经》、《别录》药物的三品属性作了注释。然而由于药物的日益增多和对药物认识上的不断深化,这种分类方法的局限性便日见暴露出来,单凭三品分类的方法已不能适应客观需要。后世医药学家,结合临床实践不断总结出了更为切用的分类方法。如唐代陈藏器在《本草拾遗》中,首创了“十剂”分类法,根据药物功效归纳为“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十类。它的分类理论是:“宣可去窒,……通可去滞,……补可去弱,……泄可去闭,……轻可去实,……重可去怯。……涩可去脱,……滑可去著,……燥可去湿,……湿可去枯”。这对于临床用药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金元期间的李东垣,将临床常用的100余种中药,根据升降浮沉的理论,将其分成五类。又署名为李东垣而实为后人所托的《药性赋》,则按药物四性(寒、热、温、平)进行分类。尤其是明、清以来,医药学家们相继总结了不少临床实用的功效分类方法。如明代王纶在其所著的《本草集要》中,将药物按功效分列为治“气、寒、血、热、痰、湿、风、燥、疮、毒、妇人、小儿”等12门。每一门中又分若干小类,如治气门分“补气清气温凉药、行气散气降气药、温气快气辛热... -
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名称中药的来源广泛,品种繁多,其名称也较复杂,但一般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中药的名称往往反映了它一定的特征,故对于掌握中药的某些知识有一定的帮助。中药的命名法则,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按药用部分命名 以入药部分命名的中药为广泛,大多数的中药多以其部位作为命名的依据。如葛根、芦根、山豆根、板蓝根、白茅根、麻黄根等,都是以根入药;而枇杷叶、桑叶、侧柏叶、淡竹叶、艾叶、荷叶、紫苏叶等,则都是以叶入药的;以花入药的有芫花、金银花、菊花、厚朴花、月季花等;以种子、种仁入药的则有车前子、芥子、苏子、青葙子、蛇床子、菟丝子、葶苈子、桃仁、杏仁、火麻仁等,以种皮、茎皮及根皮入药的有大腹皮、陈皮、桂皮、秦皮、苦楝皮、地骨皮、桑白皮、白鲜皮、五加皮等;以全草入药的有仙鹤草、灯心草、车前草、老鹳草、金钱草、旱莲草;以茎枝入药的有桑枝、桂枝、紫苏梗等;以藤茎入药的有石楠藤、青风藤、海风藤、络石藤、鸡血藤等。动物药中有以器官、组织入药的,如鸡内金、鹿茸、鹿角、熊胆汁、猪胆汁、海狗肾、黄狗肾等;以虫类动物全体入药的有九香虫、地鳖虫、虻虫、僵虫、全虫等;其他如阳起石、花蕊石、海浮石、寒水石、滑石、滋石、代赭石、炉甘石等,则都是以矿石入药而得名的。
2.按药物产地命名 一般以主产区来命名,多为当地的地道药材。在古代有按当时的国名来命名的:如秦艽、秦椒、吴茱萸等;后世则多以当时的行政区来命名:如四川产的川乌、川芎、川贝母、川楝子、川牛膝等,东北产的北细辛、北口芪、关防风、关木通、辽五味等;浙江的杭白芍、杭菊花等;河南怀庆府(今新乡地区)产的“四大怀药”(怀生地、怀牛膝、怀山药、怀菊花)等,江苏产的苏薄荷、苏藿香等。从国外进口的则多冠以胡、番之名:如胡椒、胡麻仁、胡桃仁、胡黄连、番木鳖、番泻叶等。
3.按药物气味命名 以药物特有的气、味来命名,对于药物的真伪鉴别有一定的意义。如麝香、丁香、木香、沉香、檀香、苏合香、松香、乳香等,都是以其具有特异香气而得名的;又如具鱼腥气的鱼腥草;败酱气的败酱草等,也是以其是特异气味而得名的;而苦味的龙胆草、苦参、苦楝皮等,甜味的甘草、甜杏仁等,多味的五味子,咸味的咸苁蓉,则均以其药味作为命名的依据。
4.按性能命名 以药物性能作用命名:如活血调经的... -
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品种中药的品种,一般指药品的种数而言。品和种可以单独作为中药数目的计量单位,但多合称作为中药数目的计算单位。不过“品”还可以作为中药分类的名词,如《本经》中的上品、中品等。品种繁多也是中药的一大特点,同时它在诸多的传统药物中,也是一大优势。对于中药品种的计数方法,各本草书籍不尽一致。有以条目为单位的,有以药品(处方名)为单位的。多数本草书籍,尤其是各历史时期具代表性和综合性的本草,多是以所载条目(往往一条中记有多[sa1]物种)为计数单位的;而少数本草书籍,如一些辞书,则多以药品(如入药部位)作为品种计数单位,有的地方把后者称为“味”。可见,品、种、味,都可作中药数目的计量单位,但通常以种或品种为主,其次是味,而单独以品作计数单位者甚少。
中药品种繁多,是由于中药长期发展而形成的。中药品种的发展,往往与祖国医学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一般来说,越是古代,发展越缓慢;而越是接近现代,其发展也就越快。在古代经典之中,散记的药物甚少,如《诗经》、《山海经》所载药名,多为百余种而已。到了汉代,我国现存的第一部本草专著《神农本草经》,则载药已达365种;其后,梁代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收载药物就增加到了730种;唐代《新修本草》发展为844种(或作850种);而后,宋代唐慎微的《证类本草》,增至1744种;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更集16世纪以前本草学之大成,收载药物达1892种(实为1897种);清代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又在《本草纲目》的基础上新增了大量的民间药物,使本草典籍所载药物达到2600余种。然而应当指出,以上所举各个时期的本草著作,其所记药物数目,并非当时药物的全部,但也基本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药物的发展概貌。药物品种增加快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以来,在50年代至80年代中,先后进行过三次全国性的中药大普查,基本上摸清了全国(除台湾省外)中草药资源的分布于品种,总计达12807种。
中药品种的不断发展,为疾病的防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但是中药品种从《神农本草经》的365种,发展到《本草纲目》的1892(1897)、《本草纲目拾遗》的2600余种,并不是简单地数目的增加,而是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的。就其发展的形式而言,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搜集整理民间用药经验,不断增加新的品种。
这是中药品种发展的主要形式。如《名医别录》的形成,就是汉代以来众多名医在《神农本草经》的基础上,搜集整理当时民间用药经验而形成的。其他如唐代陈藏器的《本草拾遗》、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都是这方面的代表著作。典型的就是近年来我国多次开展的药源大普查,从调查中搜集整理出新品种达近万种。
(二)增加原来药物的药用部位,扩大药味新品种。
有些药物首先只用其一个部位,而后来增加了其他入药部位,形成了新的品种。如瓜蒌一药,在《神农本草经》中,只有瓜蒌根(即天花粉),到了《名医别录》又增加了瓜蒌实,后世进一步又根据的瓜蒌实的药用部位的不同,且其功效亦不尽相同,而将其分为全瓜蒌、瓜蒌子、瓜蒌壳等多个品种。又如在《名医别录》有忍冬藤一药,当时中用其藤茎,后世进而用其花,到了明清时代,主要用其花,因而金银花就成了新增品种。典型的要算“莲”了,在《神农本草经》中只有莲实(即莲子),到了《名医别录》又增加了藕节,后世进而扩大到莲须、莲心、莲蕊、荷叶、荷梗、荷蒂等共15个部位入药,增加到15个品种。
(三)从正种的附药中和多来源药物中独立成为新的品种。
在古代本草中,往往把新发现的形态或药效相近的药物附在原有药物之后,称为附药。如在宋代《本草图经》的贝母药图中就附有葫芦科的土贝母一药(因其根与贝母相近),但其主要功效不尽相同,近代已把它作土贝母单列为新的品种。又如石竹科的银柴胡,在古本草中,多附于伞形科的柴胡条下,而《本草纲目拾遗》却把它单独立为新的品种。从附药发展新品种,还有一种方式,即通过不同的炮制方法来实现。如《神农本草经》的干姜,后世分出了生姜、炮姜、姜皮等。从多来源的药物中分列,也是发展新品种的途径之一,如古本草中的木通,包括了毛茛科、马兜铃科、白木通科多种植物在不同地方作为木通应用,而现代药典分别把毛茛科、马兜铃科的木通分别列为川木通、关木通。
(四)从亲缘相近的药物或生物中分列或寻找新的品种... -
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性能中药的性能,指与中药治疗作用有关的性质和功能。是所有的药物共同具有的一些普遍特性。中药的性能理论,又称为药性理论。它既是中药功效的高度概括,也是认识中药功效和应用中药的理论基础。
祖国医学认为,任何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都是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而致机体阴阳偏盛偏衰、脏腑经络功能失调的结果。因而,药物防病治病的基本作用,不外乎祛邪去因,扶正固本,协调脏腑经络功能,从而纠正机体阴阳偏盛偏衰,使其恢复阴平阳秘。药物之所以能够针对病情,发挥上述基本作用,是由于各种药物各自具有若干特性和作用,前人也称之为药物的偏性,意思是说以药物的偏性纠正疾病所表现的阴阳偏盛或偏衰。古人未能对药物作用的物质基础进行深入的探究,以药物的偏性来解释药物作用的基本原理,这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清代医家徐洄溪总结说:“凡药之用,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所生之时,或取其所生之地,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故能补偏救弊,调和脏腑,深求其理,可自得之。”则不仅指出了“凡药之用”“各以其所偏胜而即资之疗疾”,而且进一步对药物的各种偏性作了探求。
中药治疗疾病的偏性是多种多样的,将其复杂的性质与功能概括起来,主要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补泻、归经、有毒无毒等方面。这些性能理论,是我国历代医家在长期医疗实践中,根据药物的治疗作用,在中医的阴阳、脏腑、经络等理论指导下总结出来的。它是祖国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赖以们学习、应用和研究中药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
五味的本义是指药物和食物的真实滋味。药食的滋味可以通过口尝而察得。由于药食“入口则知味,入腹则知性”,因此古人将药食的滋味与作用联系起来,并用滋味来解释药食的作用。而在医学中则以之作为概括药物作用的理论,这样就形成了初的五味理论。
五味理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是以饮食调养的理论出现的,如四时五味的宜忌,过食五味所产生的不良后果等。五味作为药性理论早见之于《内经》、《本经》之中。《内经》对五味的作用和应用及阴阳五行属性都做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本经》不仅明确指出“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还以五味配合四气,共同标明每种药物的药性特征,从而为五味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经后世历代医家的补充,逐步完善了中药的五味理论。
药性的五味,是指药物有酸、苦、甘、辛、咸五种不同的味道,因而具有不同的治疗作用。有些药物还具有淡味或涩味,因而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五味是基本的五种滋味,所以仍然称为五味。
药物五味的认定,首先是通过口尝,即用人的感觉器官辨别出来的,它是药物真实味道的反映;但五味更重要的则是通过长期的临床实践观察,不同味道的药物作用于人体,产生的不同反应和获得不同的疗效,而被归纳总结出来的。也就是说,五味不仅仅是药物味道的真实反映,更重要的是对药物作用的高度概括。自从五味作为归纳药物作用的理论出现后,五味的“味”也就超出了味觉的范围,而是建立在功效的基础之上了。因此,本草书籍的记载中有时出现与实际口尝味道不相符的地方。总之,五味的含义既代表了药物味道的“味”,又包含了药物作用的“味”,而以后者为据构成了五味理论的主要内容。五味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具有阴阳五行的属性,《内经》云:“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洪范》谓:“酸味属木、苦味属火、甘味属土、辛味属金、咸味属水。”《素问·藏气法时论》指出:“指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这是对五味属性和作用的早概括。后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日臻完善。现据前人的论述,结合临床实践,将五味的作用及主治病证分述如下:
辛,“能散能行”,即具有发散、行气、行血的作用。一般来讲,解表药、行气药、活血药多具辛味。因此辛味药多用治表证及气血阻滞之证。如苏叶发散风寒、木香行气除胀、川芎活血化瘀等。此外,《内经》云:“辛以润之”,就是说辛味药还有润养的作用,如款冬花润肺止咳,菟丝子润补肾等。大多数辛味药以行散为功,故“辛润”之说缺乏代表性。此外,一些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往往也标上“辛”,亦称辛香之气。这样,辛就不只与味觉,而且与嗅觉有关了。随着中外交流的发展,外来香料、香药不断输入。到了宋代,由于香药盛行,应用范围日益扩大,对芳香药物作用的认识也不断丰富。具有芳香气味的辛味药,除有能散、能行的特点之外,还分别具有芳香辟秽,芳香化湿,醒脾开胃,芳香开窍等作用。
甘,“能补能和能缓”,即具有补益、和中、调和药性和缓急止痛的作用。一般来讲,滋养补虚、调和药性及制止疼痛的药物多具有甘味。甘味药多用治正气虚弱、身体诸痛及调和药性、中毒解救等几个方面。如人参大补元气、熟地滋补精血、饴糖缓急止痛、甘草调和药性并解药食中毒等。
酸, “能收能涩”,即具有收敛、固涩的作用。一般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固崩止带的药物多具有酸味。酸味药多用治体虚多汗、肺虚久咳、久泻肠滑、遗精滑精、遗尿尿频、崩带不止等证。如五味子固表止汗,乌梅敛肺止咳、五倍子涩肠止泻、山茱萸涩精止遗以及赤石脂固崩止带等。
苦,“能泄、能燥、能坚”,即具有清泄火热、泄降气逆、通泄大便、燥湿、坚阴(泻火存阴)等作用。一般来讲,清热泻火、下气平喘、降逆止呕、通利大便、清热燥湿、苦温燥湿、泻火存阴的药物多具有苦味。苦味药多用治热证、火证、喘咳、呕恶、便秘、湿证、阴虚火旺等证。如黄芩、栀子清热泻火,杏仁、葶苈子降气平喘,半夏、陈皮降逆止呕,大黄、枳实泻热通便,龙胆草、黄连清热燥湿,苍术、厚朴苦温燥湿,知母、黄柏泻火存阴等。
咸,“能下、能软”,即具有泻下通便、软坚散结的作用。一般来讲,泻下或润下通便及软化坚积、消散结块的药物多具有咸味。咸味药多用治大便燥结、瘰疬痰核、瘿瘤、癥瘕痞块等症。如芒硝泻热通便,海藻、牡蛎消瘰散瘿,鳖甲、土鳖虫软坚消癥等。此外,《素问·宣明五气篇》还有“咸走血”之说。肾属水,咸入肾,心属火而主血,咸主血即以水胜火之意。如大青叶、玄参、紫草、青黛、白薇都具有咸味,均入血分,同具有清热凉血解毒之功。《素问·至真要大论》又云:“五味入谓,各归所喜攻……咸先入肾。”故不少入肾经的咸味药如紫河车、海狗肾、蛤蚧、龟板、鳖甲等都具有良好的补肾作用。同时为了引药入肾增强补肾作用,不少药物如知母、黄柏、杜仲、巴戟天等药用盐水炮制也是这个意思。
淡,“能渗、能利”,即具有渗湿利水的作用,故不少利水渗湿的药物都具有淡味。淡味药多用治水肿、脚气、小便不利之证。如薏苡仁、通草、灯心草、茯苓、猪苓、泽泻等。由于《本经》未提淡味,后世有些医家主张“淡附于甘”,然淡味与甘味的作用,各具自己的特点,应该分别论述为是。
涩,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虚汗、泄泻、尿频、遗精、滑精、出血等证(症)。如莲子固精止带,禹余粮涩肠止泻,[sa4]乌曲骨收涩止血等。故本草文献常以酸味代表涩味功效,或与酸味并列,标明药性。
以上是五味药性的基本内容。但就某一具体药物来说,则当具体分析。药物的味往往单味者少,多数药物具有几种味,对这些药物功效的认定,必须全面综合并结合临床疗效来认识概括。此外,上述的五味作用,只是药性的一个方面,对于药物性能的全面认识,必须结合其他特性,才能全面地掌握药物功能。
四气,即指药物具有寒、热、温、凉四种不同的药性。它是通过调节机体寒热变化来纠正人体阴阳盛衰的,为说明药物作用性质的重要药性理论。
对于四气的认识,起源甚早。《汉书艺文志·方技略》曰:“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辨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可知药性分寒温,不晚于西汉时代。文中还指出药性之寒热,是“因气感之宜”所形成,所以《本经》首先提出了“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可见早药性的四气,是以四时气候特征来概括药物性能的。然而宋代寇宗奭为了避免与药物的香臭之气相混淆,主张将“四气”改为“四性”。李时珍亦从其说,谓“寇氏言寒热温凉是性,香臭腥燥是气,其说与《礼记》文合。但自《素问》以来,只以气味言,卒能改易,故从旧尔。”。寇、李之论,虽然亦有其理,然而未能说明四气的原始含义。
四气药性也和五味一样,寓有阴阳属性,即寒凉属阴,温热属阳。寒凉与温热是相对立的两种药性,而寒凉与温热之间则仅是程度上的不同,即“凉次于寒”、“温次于热”。有些本草文献对药物的四性还用“大热”、“大寒”、“微温”、“微凉”加以描述,这是对中药四气程度不同的进一步区分,示以斟酌使用。此外,四性以外还有一类平性药,它是指寒热之性不明显、药性平和、作用较缓和的一类药。一般平性药物的功效主要通过五味和其他药性来反映出来。
药性的寒热温凉是由药物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不同反应和所获得的不同疗效而总结出来的... -
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服用中药的服用法,一般泛指中药应用的方法。中药应用方法内容广泛,本章分别讲述中药的给药途径、煎煮方法和服药方法四个方面。由于中药临床应用以汤剂为主,故重点介绍中药的煎煮方法及服用方法。
一、给药途径
给药途径亦是影响药物疗效的因素之一。在长期的用药实践中,我们的祖先创立了许多用药方法。在给药途径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药的传统给药途径,主要以内服和外用(口服和皮肤用药)为主。此外还有吸入、舌下给药、粘膜表面给药、直肠给药等多种途径。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药的给药途径又增添了皮下注射、肌内注射、穴位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不同的给药途径各有其特点。因为机体的不同组织对于药物的吸收性能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亦有差别,药物在不同组织中的分布、消除情况也不一样。所以,给药途径不同,会影响药物吸收的速度、数量以及作用强度。有的药甚至必须以某种特定途径给药,才能发挥某种作用。如石膏的清热泻火,以内服为主;而收湿敛疮,必须是煅后外用。临床用药时,具体应选择何种途径给药,应综合考虑药物的作用特点与证情的需要。而病证与药物对给药途径的选择,还须通过对剂型的选择来体现的。
二、煎煮方法
中药的疗效与剂型类别的选择及制剂工艺的操作当否有着密切关系。由于汤剂是临床应用为常用的剂型,且大多由病家自制,因此,掌握正确的煎煮方法,也是保证临床用药疗效发挥的重要条件。尤其是用水与火候的掌握,更是煎药的关键。故李时珍曰:“凡服汤药,虽品物专精,修治如法,而煎药者鲁莽造次,水火不良,则药亦无功。”
(一)煎药器皿
好先用陶瓷器皿,如沙锅、砂罐。因其化学性质稳定,不易与药物成分发生化学反应,并且导热均匀,保暖性能好。其次可用白色搪瓷器皿或不锈钢锅。煎药器皿切忌用铁、铜、铝等金属器具。因这些金属元素易与药液中的化学成分发生化学反应,致使疗效降低,甚至还可产生毒副作用。
(二)煎药用水
煎药用水以无污染的井水、长流水为好,现在城市里,则多以自来水为主。一般来说,凡人们在生活上可作饮用的水都可用来煎煮中药。但必须是无异味、洁净澄清,含矿物质及杂质少。加水多少也是煎好药的重要一环。加水量的掌握,原则上应根据饮片质地疏密、吸水性能及煎煮时间长短来确定。一般用水量为将饮片适当加压后,液面淹没过饮片约2厘米为宜。若质地坚硬、粘稠,或需久煎的药物,加水量可比一般药物略多;而质地疏松,或有效成分容易挥发,煎煮时间较短的药物,则加水量可比一般药物略少。为了有利于有效成分的充分溶出,缩短煎煮时间,避免因煎煮时间过长,导致部分有效成分耗损、破坏过多。煎煮之前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浸泡,一般药物可浸泡20~30分钟,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小时。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腐败变质。
(三)煎煮火候
煎煮中药还应注意火候与煎煮时间的长短。一般药物宜先武火后文火,即未沸大火,沸后用小火保持微沸状态,以免药汁溢出或过快熬干。解表药及其他芳香性药物,一般用武火迅速煮沸,改用文火维持10~15分钟左右即可。有效成分不易煎出的矿物类、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药及补益药,一般宜文火久煎,以使有效成分能充分溶出。
(四)煎煮次数
一般来说,一剂药可煎三次,少应煎两次。因为煎药时药物有效成分首先会溶解在进入药材组织的水液中,然后再扩散到药材外部的水液中。到药材内外溶液的浓度达到平衡时,因渗透压平衡,有效成分就不再溶出了,这时,只有将药液滤出,重新加水煎煮,有效成分才能继续溶出。为了充分利用药材,避免浪费,一剂药好煎煮两次或三次。汤剂煎成后应榨渣取汁。因为一般药物[sa9]炽水煎煮后都会吸附一定药液。其次主药液中的有效成分可能被药渣再吸附。如药渣不经压榨取汁就抛弃,会造成有渣中所含有效成分所占比例会更大,榨渣取汁的意义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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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中药 标题:中医中药配伍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
前人把单味药的应用同药与药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为“七情”。“七情”的提法首见于《神农本草经》。其序例云:“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其中首先谈到“单行”。单行就是指用单味药治病。病情比较单纯,选用一味针对性较强的药物即能获得疗效,如清金散单用一味黄芩治轻度的肺热咯血;现代单用鹤草芽驱除绦虫,以及许多行之有效的“单方”等。它符合简便廉验的要求,便于使用和推广。但若病情较重,或病情比较复杂,单味应用难以避免不良反应,因此往往需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药物配合使用,药与药之间会发生某些相互作用如有的能增强或降低原有药效,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副作用,有的则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因此,在使用两味以上药物时,必须有所选择,这就提出了药物配伍关系问题。前人总结的“七情”之中,除单行者外,其余六个方面都是讲配伍关系。现分述如下。
(一)相须
即性能功效相类似的药物配合应用,可以增强原有疗效。如石膏与知母配合,能明显增强清热泻火的治疗效果;大黄与芒硝配合,能明显增强攻下泻热的治疗效果;全蝎、蜈蚣同用,能明显增强止痉定搐的作用。
(二)相使
即在性能功效方面有某些共性,或性能功效虽不相同,但是治疗目的一致的药物配合应用,而以一种药为主,另一种药为辅,能提高主药疗效。如补气利水的黄芪与利水健脾的茯苓配合时,茯苓能提高黄芪补气利水的治疗效果;黄连配木香治湿热泄利,腹痛里急,以黄连清热燥湿、解毒止为主,木香调中宣滞、行气止痛,可增强黄连治疗湿热泻的效果;雷丸驱虫,配伍泻下通便的大黄,可增强雷丸的驱虫效果。
(三)相畏
即一种药物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能被生姜减轻或消除,所以说生半夏和生南星畏生姜。
(四)相杀
即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所以说生姜杀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由此可知,相畏、相杀实际上是同一配伍关系的两种提法,是药物间相互对待而言的。
(五)相恶
即两药合用,一种药物能使另一种药物原有功效降低,甚至丧失。如人参恶莱菔子,因莱菔子能削弱人参的补气作用。
相恶,只是两药的某方面或某几方面的功效减弱或丧失,并非二药的各种功效全部相恶。如生姜恶黄芩,只是生姜的温肺、温胃功效与黄芩的清肺、清胃功效互相牵制而疗效降低,但生姜还能和中开胃治不欲饮食并喜呕之症,黄芩尚可清泄少阳以除热邪,在这些方面,两药并不一定相恶。
两药是否相恶,还与所治证候有关。如用人参治元气虚脱或脾肺纯虚无实之证,而伍以消积导滞的莱菔子,则人参补气效果降低。但对脾虚食积气滞之证,如单用人参益气,则不利于积滞胀满之证;单用莱菔子消积导滞,又会加重气虚。两者合用相制而相成,故《本草新编》说:“人参得莱菔子,其功更神。”故相恶配伍原则上应当避免,但也有可利用的一面。由此可以解释,为什么历代本草文献中所列相恶药物达百种以上,而临床医家并不将相恶配伍通作配伍禁忌对待。
(六)相反
即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十八反”、“十九畏”中的若干药物(见“用药禁忌”)。
上述六个方面,其变化关系可以概括为四项,即在配伍应用的情况。
1.有些药物因产生协同作用而增进疗效,是临床用药时要充分利用的。
2.有些药物可能互相拮抗而抵消、削弱原有功效,用药时应加以注意。
3.有些药物则由于相互作用,而能减轻或消除原有的毒性或副作用,在应用毒性药或烈性药时必须考虑用。
4.一些药物因相互作用而产生或增强毒副作用,属于配伍禁忌,原则上应避免配用。
基于上述,可知从单味药到配伍应用,是通过很长的实践与认...